职业分类作为制定职业标准的依据,是促进人力资源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职业分类大典是职业分类的成果形式和载体,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等起着规范和引领作用。2015版《大典》调整后的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1999版《大典》相比,维持8个大类不变,减少547个职业(新增347个职业,取消894个职业),新增职业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快递员、文化经纪人等。
新版《大典》中邮政业涉及职业从原来的16个职业减少至11个,其中新增快递工程技术人员、快递员和快件处理员3个职业,13个工种,作为《大典》重要组成部分的邮政业职业分类体系重新确立,为邮政业开展信息统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职业教育培训、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依据。
新版《大典》邮政业职业分类适应行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需要,在分类上更加科学规范,在结构上更加清晰严谨,在内容上更加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邮政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标志着行业职业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国家邮政局作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程积极参与,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组成专题项目组,制订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到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地对多家国有、民营、外企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岗位划分设置、工作任务内容、人员结构、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形成调研问卷上千份,为科学制定职业分类体系提供有力依据和基础。期间,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学者召开会议,对邮政业职业分类进行研究探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邮政业的职业分类修订建议。
国家邮政局下一步将加大《大典》的宣传力度,及时让全行业了解职业分类的重要作用,发挥好《大典》在推动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加快做好职业标准的开发修订工作,满足行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满足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工作的需要。
2015版邮政业职业分类大典体系表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细类(职业) | 工种 | 修订情况 |
第二大类 专业技术人员 | 2-02 工程技术人员 | 2-02-13 邮政和快递工程技术人员 | 2-02-13-01 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 --- | 保留 |
2-02-13-02 快递工程技术人员 | --- | 新增 | |||
第三大类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 3-01 办事人员 | 3-01-02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3-01-02-01 机要员 | 机要通信业务员 | 原“机要业务员”职业调整为工种 |
第四大类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 | 4-02-07 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 | 4-02-07-01邮政营业员 | --- | 保留 |
4-02-07-02 邮件分拣员 | 国内邮件分拣员 | 保留职业,新增工种 | |||
国际邮件分拣员 | |||||
4-02-07-03邮件转运员 | 国内邮件接发员 | 保留职业,新增工种 | |||
国际邮件接发员 | |||||
火车邮件押运员 | |||||
汽车邮件驾押员 | |||||
4-02-07-04邮政投递员 | --- | 保留 | |||
4-02-07-05报刊业务员 | --- | 保留 | |||
4-02-07-06集邮业务员 | --- | 保留 | |||
4-02-07-07邮政市场业务员 | --- | 原多个职业合并为一个职业 | |||
4-02-07-08快递员 | 快件揽收员 | 职业、工种均为新增 | |||
快件派送员 | 职业、工种均为新增 | ||||
4-02-07-09快件处理员 | 快递信息处理员 | 职业、工种均为新增 | |||
国内快件处理员 | |||||
国际快件处理员 | |||||
4-05 金融服务人员 | 4-05-01 银行服务人员 | 4-05-01-01银行综合柜员 | 邮政储汇业务员 | 原“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调整为工种 | |
共计 | 4 | 4 | 11 | 13 |